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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《光的課程》在初階三理性體級次,重新以現代語言詮釋了摩西的〈十誡〉;重新詮釋後的語言使現代人有機會再次親嚐古老的智慧,是為「精神法則」。精神法則是宇宙運行的法則,是給人類此一物種的忠告,也是對我們「理性─思想」的指引;宇宙的「教條」無形無相,既非為實現人世的「正義」,亦不在規範世俗的「秩序」,遑論「懲罰」;然而在靜心中沉思之、在生活中體現之,觀照自身,便能明白那活生生的「神聖秩序」、充滿愛──伴隨著真理、無限智慧與慈悲之愛。(以下內容摘錄自《光的課程》,謹作分享之用)

(一)「我是主,你的上帝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

光之新語:不應把任何需求置於對「宇宙法則、絕對的境界、創造之心識、至高無上的智慧」的追求、渴望與融合之前。
野人小語:「宇宙法則、絕對的境界、創造之心識、至高無上的智慧」皆是上主的諸多面貌之一,或也僅是上主的諸多代稱之一,因此整句話的意思,簡而言之,即是不可把任何需求置於對上主的追求、渴望與融合之前,正如愛格妮斯‧哨鹿所言:唯有內在心靈之路是真正唯一的翡翠大道*。

(二)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象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,主,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至三四代。愛我,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至千代。」

光之新語:神乃絕對,非自行創作的偶像。

(三)「不可妄稱主,你上帝的名,因為忘稱主名的,主必不以它為無罪。」

光之新語:每一個性靈都必須服從於精神法則;因果是絕對的,一個人付出什麼樣的行動,他就將收到相應的回報。

(四)「當紀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主,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俾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家族,無論何工都不可作,因為六日之內,主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。所以主賜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」

光之新語:「神聖的性靈必須從任何低俗的意識解脫,不要讓任何事物干擾你們與在你們較高自我中的主的溝通。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「兒女」:指你們的理念,在無知中產生的概念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「僕俾」:世俗意識裡的思想影像,講求實際的思想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「牲畜」:動物性思想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「寄居的客旅」:來自朦朧中的虛妄思想

(五)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主,你的上帝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」

光之新語:心識要處於完整的平衡之中,平衡智能、理性的陽性動力層面與情緒感受、代表靈魂的陰性磁力層面,以進入靈魂對天界或精神境界的記憶。

(六)「不可殺人」

光之新語:殺害、中止一個生命,是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。這是把自己放在審判別人生命表達,否定靈魂的創造性來源之上了。

(七)「不可姦淫」

光之新語:
       姦淫指利用別人達到自己的目的,用自己的心識、身體或靈魂取得自己的權力。「姦淫」所指的不只是性的行為,當一個人利用別人使自己成為一個領袖,建立自己的權力架構,或用別人的精力和資源為自己獲得利益,那麼他就是姦淫者。因為這些行為沒有經過別人對他自己成長或表達的理解。
       當一個人不正當的奴役群眾的心識與他們的物質,這就是姦淫。
      「不要與不相信者做不對等的結合」

(八)「不可偷盜」

光之新語:
       你不可拿取不屬於你的東西,你不可以持有不屬於你的東西,這涉及到心識、思想、觀點、理念和物質的所有權。
       從別人那裡「偷盜」,是把別人的頻率、理念、動機和完成目標的潛力據為己有,去模仿,並使用這些,把這些當作是你自己原本的創造。
       不要從別人的創造來源中拿取任何可以榮耀你自己的東西。

(九)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」

光之新語:
       作假見證,是以自己扭曲的見證去顛倒、侵占,或投射虛假的影像來非難別人;是以惡意欺騙別人,這也將為自己帶來同樣的經驗。
       不要欺騙愚弄你們自己,不要言行不一,不要以虛假的證詞違反你們較高自我的意願。

野人小語:要對自己真實。

(十)「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、僕俾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
光之新語:
       要確定,你就是你。你們個人生命的表達,是你們靈魂所選擇的途徑,你們特定的體驗是獨特的、個別的漢最重要的。
       要與自我協調,因為這是你們的人生。這是你們最高存在的罪深邃的那一部分所做的生命選擇。你們現在所處的狀態,對你們的觀點、理念、目標與動機是最完善的。
       不要模仿別人來做你們的表達,你們必須對自己真實。熱情地生活,並接受你們自己。因為你們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不同於任何其他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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